23 Oct 200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拥有的卡片数量,变得越来越多。

最早开始携带的那张卡,应该就是身份证吧。从12岁开始大大张的蓝色身份证到现在大大马卡,共更换了三种不同的身份证。请大家记得,在马来西亚没有带身份证出门是犯法的,可以被控上法庭的。

考取了驾驶执照后,钱包里又多了一张卡,开车骑电单车都得带着它。

在大学的四年时间,也得随身携带学生证,否则无法进入图书馆,也无法出席考试。

接下来进入我生命里的卡片,包括了各类的会员卡、折扣卡、银行卡、电视卡、保安通关卡、大道收费卡、名片、电话卡、数码记忆卡。。。当然还有臭名远播、让许多人又爱又恨、痛不欲生、难以翻身的信用卡。

前一阵子老虎银行无端端寄了一张信用卡给我,说那是“pre-approved card”,害得我必须亲自到银行去取消那张信用卡。昨天也在电话里拒绝了城市银行为我准备了的另一张pre-approved card,我已经有太多的信用卡,不需要再多一张了。

没有卡在身上的情况,应该难以想象吧?但我在剑桥生活得那一年半里,却真的试过放下身上的杂物,超过半年没带钱包没带卡片上班,那时的感觉是非常舒服自在的。

今天公布的2010年财政预算案指出,政府将从明年开始为每张信用卡征收每年RM50的服务税,希望这真的可以减少卡奴们滥用信用卡的情况,也帮助减少因为乱用信用卡而惹债上身的人的数量吧!

3 comments:

卡門 said...

其實換個角度來看,其實也加重年輕人的負擔。因為用卡的人負債纍纍還是要用卡,不能說剪卡就剪。於是一張五十,每張累積下去就是一筆可觀的數目,還不完的人依然還不完。

就像香煙一樣,即使起價煙民還是有增無減,不會因為香煙貴就少抽一支。

哎怎麼講呢?其實也不關我的事。我純粹覺得政府很厲害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撈錢下。

采艳 said...

我之前也试过收到PRE-APPROVED的卡,银行叫我到任何分行去取消,我只是把卡剪了,寄回去银行,因为芙蓉的银行都在市区,很难找停车位!现在又是时候开始把一些没有用的卡取消了,才不要给RM50呢!哈!

suayhwa said...

卡门,
我相信增加国库收入才是征收信用卡服务税的最主要推动力。想象如果全国有一千万张信用卡,那每年就可以增加约五亿的税收了。负债累累的卡奴,将会是越欠越多啊!

采艳,
我也不要给那50块,所以得剪掉三张卡了。其实常用的就只有那一张而已,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