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Oct 2008

方便自己



15 Oct 2008

听不懂!

朋友的中国女朋友到来探访他,开始的几天我们也陪着一起去旅行、看电影、吃饭。。。

华语是我们共同的语言,但说实在的,有些时候我们真的听不懂她在说什么。这,全是因为彼此说话时语音的差异及用语的不同而已。而且同样的,相信有时候她也听不懂我们的华语。

当我在剑桥工作的时候其实就已经面对这样的问题了。我的同事绝大部分都是英国人,他们说的英语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浓浓的英国腔,和我向来听惯的马来西亚式英语有着很大的分别。谈公事时情况还不坏,由于谈话的内容固定在某个范围内,就算不完全听得明白还是能大概了解对方的意思。但闲聊时就频频出现状况,经常在他们说完了整段话后我还是听不懂。这样的糟糕情况直到大约一个月后才得以改善。

其实如果只是听不懂对方的语音或用语,问题应该不大,过一段时间习惯了就好。但如果是因为彼此之间不同的文化、背景、认知、层次。。。而无法明白对方所表达的意思,那问题就严重多了。更严重的还是为了本身的立场及目的而‘听不懂’对方的意思,那,应该无药可救了吧?

12 Oct 2008

刚才在芙蓉市区内一段共有三条车道的直路开车。当时有另一辆慢车在中间车道,所以我就把车速加到约80公里,并打算在右边车道超越那慢车后就会回到中间车道。

当我正在右边车道超车时,突然有一辆车从后面飞快地追上来,然后紧紧地跟在我的车后。相信当时两辆车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两公尺。我在想,那司机应该是在‘迫’我让路吧!

面对那样的情况,我唯有慢慢的减低车速,从80公里减到75公里、70公里、再到65公里。但,我的车还是维持在最右边的车道,而且在减慢速度的情形下,几乎已和中间车道的那辆车并肩开着。

后面那辆车还在紧紧跟着,无法超越我的车。可能司机并不愿意到最左边的车道超车,应此直到约半分钟后我的慢车超越了左边那辆更慢的车并拉开了一段距离后,他才开进中间车道、超越我然后飞快离去。

对于这些没礼貌也不懂得尊重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司机,尤其是那些在高速大道飞快冲到我的车后并对我闪高灯的司机,通常我都不会让路。就算被迫让路,我也会拖延时间,慢慢来,让他们等一等、挫一挫才让路。

其实只要司机们表现出自己对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尊重及礼貌,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愿意让路。就拿以上的例子来说,只要那司机以比较慢的车速追到我车后十公尺左右并且没让我有压迫感的话,我一早就让路啦!难道我真的这样牛,随随便便就拿自己的性命安全来斗气吗?我也怕碰上路霸啊!

30 Sept 2008

我们这里真的是算七角的!

日前和朋友共七人到蒲种公主城的‘得福小厨’吃晚餐,共消费了139.65令吉。朋友付了150令吉,并在侍应找钱后埋头算了起来。我以为他在算每个人应付的数额,就自以为是地告诉他:七个人,每人付20令吉啊!

只见朋友抬起头说:“账单写明139.65令吉,但他只找回10.30令吉给我,不是少找了五分吗?”有人说:“可能他们觉得五分不必算,当作小费啦!”另一人则说:“不是啊!就算是五分他也该找,过后我们要不要拿那五分,要不要另外给小费是我们的事!”

朋友把侍应叫来,并对她指出少找了五分的事。我们都以为那侍应会赶紧道歉并马上把少找的五分送上来,但,她却给了一个我们完全没有想过的答案:“没有少找钱,65分在我们这里是算七角的!”

朋友马上的反应就是:“政府叫我们八分九分算一角,但没有叫我连五分也得算一角啊!你们怎么可以这样算呢?”“但我们这里是这样算的啊!”“为什么?马来西亚没有五分吗?”

听见朋友这样的回答,那侍应才在无法可施的情况下把账单和全部钱收回,到柜台重新找钱后,把10.40令吉交给了朋友。

只听见那侍应对朋友说:“我们现在多找五分给你,但其实我们这里真的是算七角的!”

27 Sept 2008

都是张无忌惹的祸!

上个周末到书局看书时,随手翻阅一本有关金庸武侠小说的评论集。偶然看见书中摘录一段武当山上张三丰传授张无忌太极拳的情节,心中突然就生起了重看《倚天》的念头。回到家找出了尘封已久的《倚天》,当晚就开始重看。

第一晚自九点看到接近十二点才把书放下,第二晚则看到凌晨一点多才入睡。第三晚。。。没看了,因为开始有了头晕的感觉,而且也发现了伤风的症状。

其实向来都知道自己不能熬夜,连续几天睡眠不足就会生病。但常常就是受不住诱惑,不是因为留连网络世界就是因为看小说而直到深夜才舍得去睡觉。这次因为张无忌而熬夜后,近一个星期来都被感冒折磨,头一直在昏,鼻水不停地流。

晚上因鼻塞而呼吸困难时,心中实在后悔不已。为了看那两本早已看过数次的小说而病了整个星期,真不值得。但自己的记忆是清楚地,这样的后悔事件其实已发生过无数次,不过在脱离了苦境后,‘后小姐’就迅速远离我而去了。

不该熬夜却常夜睡;不该超速却常开快车;该仗义直言却袖手旁观;该以身作则却敷衍了事。。。

人就是常常这样‘明知不该为而为之’及‘明知该为而不为之’。欲望、贪念、惰性、胆怯。。。

还有另外一个坏习惯:推卸责任。

看!都是张无忌害我伤风头晕了一个星期!!!

17 Jul 2008

为了为难人民而设路障?

近几个月来已经很少看报纸了,通常都是从网上看新闻。昨天偶然看见前天周二报章的封面头条照片,才惊觉原来警方在周一到处所设的路障竟然导致那么严重的堵车情况。那照片显示某收费站前来往双向超过十条车道上堵满了成百上千辆车子,仿佛露天停车场般。

我从上周日晚开始总共经历了三次异常的堵车情况。

上周日晚从芙蓉上吉隆坡时,警方在芙蓉收费站前不远处设下路障,导致约三公里的直路严重堵车。原本五分钟就能完成的路途,我们竟然花了二十分钟才到达收费站。

周一上午从大使路要回去安邦路的办公室时,又因为警方设路障而使那约10分钟的距离变成了45分钟。

周一傍晚从家里要到五分钟车程外的车站接芬回家,但一出大路车子就动弹不得。最后花了近二十分钟到达两百公尺外的U转处,才得以避开了看不见龙头的车龙。原因无它,警方设路障。

警方说为了阻止示威者到国会大厦进行非法集会而设路障。为了阻止那数千、数百,甚至可能只有数十位示威者的集会,警方竟然要数万甚至可能数十万人民付出代价?!!!而且我在经过头两次的路障时(第三次我连路障也看不见),值勤的警员却根本连眼睛都没望我一次。没有检查车内乘客、不必检查车内任何的物件,仿佛他们的工作只是在设路障,其余的都不必做。

那,设路障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特地为了为难人民吗?

那两天的堵车,警方浪费了所有受影响人民的汽油、金钱、时间、精神、机会。。。相信受影响的人民是难以忘记的。

16 Jul 2008

失信

高调召开记者会通知安华必须在今天下午两点前到警局录口供,而安华也答应配合后,我们那些好像没事做的警察却在一点前,到安华住家逮捕他。

警方高官公开说了话,过后却失信反悔,叫人民以后怎么再相信他们?

全国警察刑事调查总监巴克里再尼的解释为:安华离开反贪污局后直接回家,警方担心安华失约,因此提早逮捕他。

内政副部长旺法立更搞笑,他说警方是因为担心安华来不及录取口供,所以才会先下手为强,半路拦截他。我们的副部长多为安华着想,为了让安华准时录口供而利用警车替他开路!

我的疑问是,既然安华要回家,如果他过后真的失约,警方在两点后才采取逮捕行动,会面对什么问题吗?安华不是大卫考伯菲,不会在家里玩失踪吧?

接下来,就算要逮捕安华,警方需要出动10辆汽车及20余名重案组的蒙面特警吗?难道安华是蜘蛛侠蝙蝠侠抑或是刚从电影院下场的绿色怪人? 出动这些特警去逮捕一个鸡奸案的嫌犯,警方是嫌人手太多而我国罪案太少了吧?

我认同警方的逮捕行动合乎法律程序,但如果合法却失去了信用,那不是得不偿失吗?

其实警方也是以首相为榜样而已。刚答应汽油不涨价,转身就宣布大涨78仙。连首相都没有信用了,区区一个总监级的警察高官只是小儿科而已。

21 Apr 2008

不懂发生了什么事

明天是地球日。

我们昨天到巨人购买肉类蔬果时特别买了两个环保袋,以便日后购物时可以减少使用塑胶袋。

到柜台付钱时,我们先把两个绿色环保袋交给收银员,目的就是不要使用塑胶袋并可把其它的物品全都装进环保袋内。只见收银员接过两个环保袋,打了价钱,打开一个塑胶袋后就把环保袋装进去了。

我们看见后呆了一会儿才阻止那收银员。我们向她解释并吩咐她把所有物品都装进环保袋后,她竟然指着还未打价钱的鸡肉和鱼问我们:“这些都是湿的,也要装进去吗?”看见她的反应,我回答了“要”后,就自己动手一件一件的把物品装进环保袋内。

但当我们把打了价钱的蔬果物品装进环保袋后抬头望向那收银员时,竟然发现她已经把鸡肉和鱼都装进塑胶袋了!

我相信那收银员根本不懂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是环保袋?它的用途是什么?把环保袋摆出来卖,也得向员工解释啊!

12 Apr 2008

英文Excellent?

一位同事的试用期结束了,月底就得离开。老板吩咐我帮忙过滤这两天收到的求职信及履历表。我算了算,总共有十份申请。

老板提起的其中一个要求是英文英语水平中上,因此我就特别注意有关的资料。

十份申请当中,有七位申请者是马来人,另外三位是印度人。除了一位马来人及一位印度人以外,其余的申请者都为自己的所有语文能力给予评分。逐一看了他们的自我评分,自己不禁感到汗颜。

有的评自己的英文为“excellent”,有的评“very good”,甚至有一位马来人给本身的英文水平评了“10/10”!

哇!原来我国大学毕业生的英文水平竟然那么高!我这些英文半桶水的人实在是没脸见人了!

过滤后把其中的七份申请交给老板过目。老板看了看也对我说:“他们真厉害,我甚至不敢评自己的英文为good,因为自己都会感到不好意思!”听了老板的话,我也只能笑笑。

真希望他们都是有真才实料的人,否则就是不知谦虚的说谎者了。

9 Apr 2008

是没人说还是你们不要听?

新山高等法庭法官Jeffrey Tan问答辩人律师:“开庭差不多一个小时了,但起诉人律师到现在都还未出现,你有什么要求?”

答辩人律师想了想就回答法官:“如果法官阁下同意,我要求撤消起诉人对答辩人采取的行动。”

法官把答辩人律师的要求记录在案后,抬头问答辩人律师:“为什么你不要求我暂停审讯,然后去联络起诉人律师,问他到底会不会出庭呢?”

看见答辩人律师没回答,法官继续说:“身为专业律师,你们应该以专业的态度对待其他律师。为客户赢得官司很重要,但尊重同行,赢得朋友并让案件得以公平的进行审讯是更重要的事。从前我们这些老一辈的律师在对方律师没有出庭时,会到处去找他们出庭。那时没有手机,我们得跑遍法庭各个角落。再找不到,我们还会向法庭官员借用电话联络他们。现在你们出去就能够用手机联络了!”

“如果现在你趁他不在把他的案件撤消,以后你见到他是不是会感到心虚? 但如果你尝试联络他后他还是不出席,以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面对他了!”

“这么简单的事你们都不会吗?是老一辈的律师没告诉你们?还是说了你们不要听?”

答辩人律师马上要求暂停审讯,出外不到五分钟,就把起诉人律师找来了。

很多简单的道理,老一辈的人可能已经不想再说了,或者,是年轻的一代已经不愿意听了。

19 Mar 2008

接新娘

我的兄弟们都说,接新娘的那个早上时间多得很,可以好好休息,无须匆匆忙忙。

三月一日早上接了新娘后,我们‘休息’了至少半小时,才启程去进行注册仪式。注册仪式结束后再‘休息’了半小时才回家。从启程去接新娘到注册再到进门的整个过程用了超过四个小时。

谢谢我们的家人亲戚、兄弟姐妹,让我们的婚礼得以顺利完成。

14 Mar 2008

时间过得真快

一眨眼,婚礼已经是两个星期以前的事了。

婚礼前的两、三个星期是最忙的时候,忙碌得无法抓住时间;婚礼结束后到现在,不算忙,但时间也一样快速的溜走。

由于之前过于乐观并错误的估计时间,差点无法把我们俩过去三年的合照进行处理并在午宴时呈献给所有宾客。幸好最后有祖辉的帮忙,在他通宵达旦的努力下,终于完成了任务。谢谢你,祖辉。

看着这些被我们挑选出来的照片,许多已经是三年前所拍的,真的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真。

21 Jan 2008

注定

从大四开始使用手机以来都没买过新手机,向来使用的都是哥哥妹妹或芬留下的二手货。去年十一月底突然心血来潮,向家人问了些意见并上网做了些资料收集后,就买了生平的第一台新手机 – Nokia 6300。

我的6300是银底黑色,再加上黑色的皮制‘外套’ ,和我一样,帅得很。

一个多星期前,芬参加了公司的周年晚会。晚会结束后我去接她时,她告诉我在幸运抽奖时被抽中了第五奖,奖品是 – Nokia 6300手机。

回到家打开奖品,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台银底红色,并且配上红色绒制袋子的6300。

把两台手机放在一块,好衬,好美。

这,是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