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Aug 2007

什么样的劝告?

前几天那很爱说的阿都拉指出:私人公司不应该把“懂华语”列为聘请员工的条件之一,过后冯镇安也附和并劝告私人公司在刊登招聘广告时不会列明须懂得华语或其它语言的条件。冯镇安还说雇主可以录取员工后为这些不谙华语或其它语言的员工提供语言方面的在职培训。

如果阿都拉的看法及冯镇安的劝告是合理对话,那是否等于任何人都有资格到任何公司(包括政府部门)应征并担任任何职位了?

怎么说呢?

按照他们的说法,我们就可以引伸出以下的情况:-

政府部门不应该要求应征文员者会说马来语
医院不应该要求应征医生者有医学学位
电脑公司不应该要求应征程序编写员者会使用电脑
建筑公司不应该要求应征工程师者懂得建筑
的士巴士公司不应该要求应征司机者会驾车
学校不应该要求应征教师者懂得书写
军警部队不应该要求应征军警者拥有健康强壮的体格。。。

为什么呢?因为按照冯镇安的逻辑,有关公司或政府部门应该在录取员工时完全不列任何条件(基本上只要他/她是人就行了),并在‘随便’ 录取任何人士后才为这些人提供相关的在职培训!

如此一来,任何人都能担任任何职位了。让阿猫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让阿狗担任总检查长、让阿牛担任全国总警长、让阿羊担任反贪污局总监。。。猫狗牛羊上任前没资格没关系,上任后才进行在职培训啊!可能还会干得比现任的更好!

这不是荒谬绝伦的事吗?

11 comments:

wk said...

这些昏头昏脑的话也只有这些人说得出来。

采艳 said...

这让我想到“会驾飞机不需要会飞啊!”,说笑,别生气。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很难明白“他们”的想法,通常要做错后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样做是有问题的哦!”,有时,我觉得我自己常在隔岸观火,虽然身在这个国家,但感觉上却和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关系。呵!

jackie teh said...

一点也不荒谬呀,50年以来,我们的政府不是已经证明给我们看,这是行得通的吗?

1 天花板漏水不是问题,那只是某部长的学习过程,漏水了补漏不就行了吗,以后别再犯同样的错就行了。

2 亿万装修豪宅连图也没有,这也不是问题,那只是某人在学习过程中忘记交图而已,过后有补交不就行了吗,以后别再犯同样的错就行了。

3 柔佛水灾告急,某人去了外国剪彩,那也不是问题,那只是某人在学习如何安排和分是非轻重时犯了错,只要事后道歉,不就没事了吗,以后别再犯同样的错就可以了。

例子实在太多了,没有办法一一列出来,勉强列出来的话,只怕会吐血身亡!

song_4ever said...

我就直说:他是大马有史以来最烂的首相。

suayhwa said...

wk,
他们该是自私及利欲熏心才会这么说吧!

采艳,
其实如果我们以他们的立场来看待这些事,他们的所言所为并不难理解。为了自己的政治私利,种种丑陋无理的事他们都做得出。哈哈,应该是你还未感受到那些影响,很多时候是有间接影响的。

suayhwa said...

Jackie,
对啊,这么荒谬绝伦的政府,人民也继续荒谬的给他们投票,想想可能真会吐血。

song_4ever,
哈哈,他是烂内阁的烂头头。

马铃薯比基尼妹妹 said...

真的很屁

Anonymous said...

公司要請什麼樣的人讓公司自己決定
更何況是私人公司

suayhwa said...

杉,
真的是。

macchan,
那些烂人总以为自己是皇帝啊!

Anonymous said...

最好就律师楼请律师不用会法律,
律师上庭打官司不用懂英语马来语,
写部落格的人不用会电脑,
读部落格的人不用会看字!

~lengluiyan~

suayhwa said...

lengluiyan,
那我就没工做啦!